<%@ page contentType="text/html;charset=UTF-8"%> <%@ include file="/common/taglibs.jsp"%>
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公司动态 > 财税消息  
 
保险企业申报案例  
河北省国家税务局
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:

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登记注册类型: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;四大行业主行业:财产保险。

二、申报表填写相关情况

(一)当月销售收入的填写。

企业经营的业务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,大部分业务为应税项目;少部分业务为免税,包括:1、农牧保险;2、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。

具体情况如下:

当月销售保险合计为26592766.04元,其中:

1、应税收入24868619.26元,其中:

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入370017.22元,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第1列第5栏;

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入4359322.62元,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第3列第5栏;

未开具发票收入20139279.42元,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第5列第5栏;

2、免税销售收入1724146.78元,其中

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入85936.96元,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第3列第19栏;

未开具发票收入1638209.82元,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第5列第19栏;

同时对于免税收入,应分项目填写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。

(二)当月进项税金的归集与填写:

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(全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),过路、过桥费发票7份,全部用于应税项目。其中:

1、当月购入打印机15台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,税额6211.54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1栏。

2、当月取得印刷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,金额21415.81元,税额3640.69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1栏;

3、当月取得通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,其中基础电信服务金额50000元,税额550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7栏;增值电信服务金额10000元,税额60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12栏;

4、当月取得金融机构开具的POS刷卡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,金额129073.09元,税额7744.39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13栏;

5、当月取得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,金额合计5000元,税额合计30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14栏;

7、当月租用两座办公楼,取得租赁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,其中1份出租方选择一般计税方法,金额1000000元,税额11000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9栏;1份出租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,金额1000000元,税额5000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17栏;

8、当月取得电梯保养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,金额3000元,税额9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22栏;

9、当月取得租赁个人住房用于下属某营业网点的库房,取得地税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,金额6000元,税额9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27栏;

10、当月购入塑钢窗一批,用于自有办公楼改造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,增加不动产原值未超过50%,金额100000元,税额17000元,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29栏;

11、当月办公车辆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5份,金额2000元,税额58.25元(2000*3%/1+3%));过桥费发票2份,金额300元,税额14.29元(300*5%/(1+5%))。填入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》第30栏;

对以上项目进行归集后,填写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二)》:

16份专用发票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二)》第二栏“其中: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”;

7份过路、过桥费发票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二)》第八栏“其他”。

对涉及固定资产抵扣的项目(购入打印机、购入塑钢窗改造自有办公楼)按实际发生情况填入《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》的“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”栏和“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”栏。

三、抵减税款情况填写

企业初次购买的税控专用设备费和技术维护费820元填入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4-税额抵减情况表》“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”的第234列。并填入主表第23栏“本月数”。

四、申报表主表填写

根据所发生业务,在相关附表已正确填写的情况下,系统自动生成主表的相关数据。

五、《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》填写

根据企业实际业务,分项目填写《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》。

填表实例详见附件。